我国现行的行政法制度遵循两大基本原则,即合理与合法相结合的原则。
鉴于目前尚未制定统一的行政法典,各项具体法律法规中均有所涉及。
在此基础上,行政法所强调的程序性原则主要涵盖以下四个方面:
首先是程序正当原则;
其次为行政公开原则;
再次为行政公正原则;
最后则是行政公平原则。
《行政处罚法》第四条
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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