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由《专利收费减缴办法》的明文规定,专利的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得以提出请求,对以下几项专利收费予以相应的减免:
其一为申请费用(此费用并不包含公布印刷费以及申请附加费);
其二为发明专利的申请实质性审查费用;
其三为年费(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的第六个年度开始计算);
最后是复审费用。
《专利收费减缴办法》第2条
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可以请求减缴下列专利收费:
(一)申请费(不包括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
(二)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
(三)年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六年内的年费)。
(四)复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