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上,子女所欠下的
债务,父母并无义务必须为之承担。
然而,当子女不幸离世之后,若其父母身为
继承人,依法
继承了子女的部分或全部财产时,他们便需在所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对子女生前的债务进行清偿。
由此可见,
借款合同乃是
借款人与
出借人之间缔结的
合同关系,它主
要约束的是合同双方
当事人,并不涉及到
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方利益。
因此,在一般的情况下,父母并没有负有为子女偿还债务的契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
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