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公婆婆的遗产分配问题,其媳妇是否有资格参与分享,这需要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若在过世前,公公婆婆已经留下遗嘱明确指定媳妇为唯一或主要继承人,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儿媳便具有相应的继承权;
反之,如果未曾留有遗嘱,则该遗产将由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即配偶、子女以及父母共同继承,在此种情况下,儿媳并无法律授予的继承权。
此外,如果儿媳属于丧偶状况,并且在此期间一直承担着对公公婆婆的主要赡养责任,那么她亦可被视为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从而享有对公公婆婆遗产的继承权。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