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屋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过程中所需要履行的各项手续如下所述:
首先,继承人及被继承人需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包括身份证和户口本;
其次,应提交能证明被继承人已经离世的确凿证据,如出具的死亡证明;
再次,应出示有关遗产范围的相关证明材料,如遗嘱、财产权属证或买卖合同;
最后,房屋遗产继承所需的其他必要手续亦需备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