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来跟你们说说啊,离婚了以后呢,以前欠下的那部分债其实不算是两个人一起承担的哦~法律上有依据的,只有当情侣俩都签过字,或者其中一方回头同意,这才算得上是共同的债务;
还有就是在婚姻关系还没结束的时候,如果一方是用自己的名字为了家里的日常开销而借的钱,那也算是共同的债务。
但是呢,如果是在离婚之后欠下的债,那就还是算作是欠债人自己的债务,应该让他用自己的财产去偿还这个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