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程序主要分为两种方式:
登记离婚以及诉讼离婚。
在登记离婚的情况下,需要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的意见,包括对于未成年子女以及家庭财产等问题的处理协商,之后携带相关证件如结婚证书、居民户籍簿、个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等,一同前往当地婚姻登记管理机构进行离婚手续办理。
而在诉讼离婚的情况中,作为原告的一方需要准备打印好的离婚起诉书、结婚证书、居民户籍簿以及个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等材料,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立案申请,启动离婚诉讼程序,随后等待法院的开庭审理及裁决结果。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