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共犯与团伙犯罪的区别,主要表现在其形式方面有所差异。
共犯是指两个或以上的人基于共同的意图实施犯罪活动,他们的行为针对相同的被害对象,在主观意识上存在着共同的倾向性,而在实际操作中,他们的行为彼此之间有着密切的关联性,并且互相配合默契,内部结构安排得井井有条。
另一方面,团伙犯罪则相较于前者组织架构更为松散,人员也具有较大的流动性,且团队中并无明确的职责划分以及领导角色。
《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二十六条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