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如果有固定收入的话,
子女抚养费可以按照每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率确定,不过,值得强调的是,这一比率仅适用于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
在这些城市中,子女抚养费的具体数额应当在800到2000元之间浮动。
如果需要承担两名以上子女的
抚养责任,那么这个比率可以适度提高,但是一般来说,最高不应超过月总收入的50%。
对于那些收入较高的家庭,虽然也可以按照上述比例来计算子女抚养费,但是如果超出了上述的范围,比如没有特殊情况的话,一般来说,每月的
抚养费金额不应超过3000元。
对于那些收入较低的家庭,同样可以按照上述比例来计算子女抚养费,但是如果低于上述的范围,比如拥有的其他财产并不多或者根本就没有任何财产,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考虑结合抚养人的实际抚养能力,适当降低抚养费的比率,以确保子女能够维持基本的生活水平。
对于那些没有收入来源的家庭,可以用他们的财物来折抵子女抚养费。
当然,如果他们具备劳动能力的话,原则上应该支付子女抚养费,因为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不能因为暂时没有收入就免除了这项义务,必须要
保证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对于子女患有严重疾病、需要出国留学(需经过双方同意)等特殊情况,可以超过上述的范围来判决子女抚养费。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