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实如此,倘若某一商标已获注册,那么若有域名再次采用此商标进行注册,无疑便构成了侵权行为。
关于这点,相关法律法规已有明确规定,侵权行为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类或相似类别的商品上使用与之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度极高的商标;
其次是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第三是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此类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
第四是未经商标注册人的同意,擅自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更换后的商标商品重新投放市场;
最后是对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形式的损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