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之后,任何一方都无需承担对方所背负的债务。
在离婚协议达成并生效之后,夫妻双方各自的债务将由其个人财产进行全额偿还;
而对于那些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部分,则需要由双方共同财产来承担相应的还款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这些债务是为了满足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所需,如抚养子女或赡养年迈父母等家庭义务,那么它们就应该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并且在离婚时应当由夫妻共同财产来进行清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