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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关闭与责令停产停业

责令关闭与责令停产停业
政府信息公开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及时、准确地公开发布。国家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电子政务是信息公开的重要载体。按照“统筹规划、资源共享、面向公众、保障安全”的要求,在加强电子政务建设的同时,构建网上信息公开平台。
2024-05-20 16:15:12 已帮助81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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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关闭与责令停产停业
就法律责任而言,责令停产停业的处罚决定具备决定性的终结力。
当被授权人面临责令停产停业的限制期结束之际,他们可以自动恢复其行政许可的资格,无需再次提出申请以获取相关的行政许可。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与责令停产停业相区别的是,责令停业整顿的处理决定并不具备决定性的终结力,也就是说,被授权人在停业整顿的期限结束之后并不能必然地自动恢复其行政许可的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通报批评;
(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行政拘留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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