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补偿问题,倘若您手头资金不足以一次性支付,我们建议可以选择签署一份分期付款的协议。
依照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夫妻在离婚之际,对于共同所有的财产,可由双方自行协商处理;
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应由人民法院依据财产的实际状况,并遵循保护子女、女性以及无过失方利益的原则进行裁决。
同时,第一千零八十八条也明确指出,当夫妻一方因为抚养子女、照顾老人或者协助对方工作等原因承担了过多的责任与义务时,在离婚之时有权向对方提出补偿要求,而对方亦有义务予以相应的补偿。
至于具体的补偿方式及金额,则需由双方自行协商确定;
如协商未能达成一致,则将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