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涉及到串通销售非法商标的商品这一罪名的既遂情况,我们应该如何来进行适当的量刑处罚呢?具体来说,如果销售者知晓自己所出售的产品属于未经授权的假冒注册商标,并且在这种情况下获取了相当大的经济利益,或者还有其他较为严重的情节出现的话,那么我们就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其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时还要处以相应的罚金。
然而,如果销售者从中获利数额极其庞大,甚至涉及到了其他更为严重的情节,那么依据法律规定,就必须要对他处以三年以上,至多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时还要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并无串通销售非法商标罪,将其定为非法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侵害的客体为国家的商标管理制度和他人注册商标的专用权。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商标管理法规,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商标标识,情节严重之行为。本罪的主体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人。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