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乃是一项指控明知他人正在运用信息网络实施相应犯罪行为的条款,涉案人员被赋予刑法中与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领域的技术支持角色,甚至于在网络广告推广及支付结算等环节提供协助。
尽管信息网络对于推动社会进步和发展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在现实生活中,部分不法分子却试图借助这一工具进行犯罪活动。
因此,对于此类犯罪行为,必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量刑标准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处以罚金或单处罚金。
至于“帮信罪”累犯的判决时间,则需结合具体犯罪情节、认罪认罚态度、主观恶性程度、是否自首以及是否属于累犯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