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因肇事逃逸而遭受损害的受害人,依法享有申请缴纳年费政策支持的交通强制险赔偿的权利。
值得注意的是,肇事逃逸行为并非交通强制险的免赔事由,因此即使涉及到此类情形,交通强制险仍需依据责任限额规定,对受害方进行相应的赔偿。
由此可见,遭遇肇事逃逸的受害者,有权获得交通强制险的赔偿。
然而,仅当出现如下特定状况时,交通强制险方可解除其赔偿责任:
第一,酒后驾车或无驾照驾驶;
其次,被保险人为实现自己目的,故意引发车辆意外事故;
最后,被保险车辆在失窃或抢劫期间发生的交通事故。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