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涉嫌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犯罪分子,其定罪量刑的基准为:
通常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处以罚金或单处罚金的刑事处罚措施。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是指向他人转移财产、逃离住所等方式来逃避支付劳动者应得的劳动报酬,或者在具备支付能力的前提下却故意拒绝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涉及金额达到一定程度,经过政府相关部门多次责令支付后仍然不予支付的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
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