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对个人收入进行最终综合所得应纳税额计算过程中,除开基本的5000元起征点以及涵盖了
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在内的"三险一金"等专项扣减之外,国家还特别批准了六类可额外扣除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费用、
重大疾病治疗开支、
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支付,以及
赡养老年人所需的专项附加扣除等六个方面的费用。
《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
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