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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如何处理

在遭受信息网络侵害后,受害者有权要求支付以下费用:
首先是医疗费,以医疗机构开具的收款证明为准;
其次是误工费,主要依据您误工持续的长短与个人总收入水平来决定;
接下来是交通费,这主要参考您及陪护人员因治疗或转院而产生的真实交通开销来算;
此外还有护理费和住宿费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
最新修订:2024-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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