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们俩最大的不同就在于哦,前者的情况要严重到已经达到了犯罪的级别啦。
至于后面这个嘛,情节并没有那么严肃啦,有时候这两者之间的边界真的不是很清晰呢,而且很难分辨出来。
这样子的话,给了执法人员一些可以自己把握尺度的余地,但是同时也为律师们提供了一个可以进行辩护的空间哦。
所谓的“妨害”就是指会产生不好的结果啦,而“妨碍”则不需要有这种情况发生。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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