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包含了土地补偿费、房屋补偿费以及相应的装修费、安置费、搬迁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类费用、以及针对特定人群所提供的困难补助与奖励、对于房屋内部各种家用电器的移机补偿以及非住宅房屋营业性损失的补偿等多个方面的搬迁补偿费用。
2.由于拆迁房屋而引起的生产经营活动停止带来的损失补偿亦是其中之一。
市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出具体的补助和奖励办法,以便为被征收人提供更全面且合理的支援与激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