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将基于以下几个关键要素来明确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罪的定义:
首先,
犯罪主体需为国家机关中的工作人员;
其次,其主观心态应为过失;
然后,其客观方面则表现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违反了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擅
自离开岗位,未能尽到自己的职责义务,或者是在履行职责时出现了错误,从而导致珍贵文物遭受损害,且这种损害结果必须达到严重程度;
最后,该
罪名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运作秩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四百一十九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