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尚未领取结婚证的前提之下,若这对伴侣已经依法领取过结婚证并且不幸遗失,在此情形下,他们仍有权办理离婚手续。
因为只要男女双方曾成功领取了结婚证,便意味着他们的婚姻关系已被法律所认可,因此,他们自然拥有离婚的权利。
然而,当结婚证不慎遗失时,其处理方式与身份证遗失相似,只需进行相应的补办手续即可。
然而,如果男女双方从未领取过结婚证,那么他们之间的婚姻关系并不具备法律效力,因此也就无法进行离婚手续。
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可通过自行解除同居关系来解决问题。
倘若在同居期间,双方对于财产分配以及子女抚养权等方面存在争议且无法达成共识,他们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以寻求公正的裁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