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债权利忍让的状况与要求包括:
主债权利忍让必定在确保期间内发生;
主债权利忍让必须依照法律或者基于合约进行执行;
主债权人有义务将债权利忍让情况通知到主债务人处。
保证期间是对担保银行负有保障还款责任的这段时间限制;
关于债权利忍让,并不需要得到债务方的许可,但是主债权人有责任将上述事宜通知到债务人,同时,债权利忍让也不能给债务人带来额外的经济压力和负担。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