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哪些主体有权获得同居子女的抚养权这一问题,我们遵照以下法律法规进行解答和说明:
若子女年龄在两周岁以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这时拥有同居子女抚养权的理应是孩子的母亲。
而当子女年满八周岁但双方无法就抚养权问题达成共识时,人民法院将依据法律程序作出公正裁决,确定享有该权利的人选。
此外,对于已经年满八周岁的子女,我们会尊重他们的真实意愿,让他们自主选择自己的监护人和抚养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