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程建设领域中,作为发包方所应承担的法定义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为承包商提供详尽可靠的设计依据资询;
全力筹备施工前各项繁琐而必需的准备事项,给予必须且合理的现场工作环境支持;
向承包商提供品质优良的建筑材料与设备,并积极开展外部协调工作以确保工程顺利推进;
在整个建设工程圆满竣工之后,负责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严格的验收工作;
及时足额地支付相应的工程款项,并接受已完成的工程项目。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六条
建设工程实行监理的,发包人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发包人与监理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律责任,应当依照本编委托合同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