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某人明明知道其自身的某种行为将会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甚至期望或纵容这些后果的出现,那么他就涉嫌犯下了故意犯罪之罪行。
这种犯罪意图可分为两大类别:
第一类为直接故意犯罪,具体而言即行为者已经明确知晓他们的行动将对社会产生负面效果,并且还怀有积极寻求这一结果的心态;
另一类则为间接故意犯罪,即行为者同样明白他们的行为势必对社会带来不利影响,然而却对此持放任态度,任由事情往不好的方向发展。
《刑法》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