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诉讼中涉及到的财产问题是否需要进行保全,以及所需要提供的担保金额,均需依据案件的具体事实和情况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有权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财产进行保全或者禁止特定行为的裁决;
若当事人未提出申请,人民法院亦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
在此过程中,人民法院将根据可能产生的损失范围,确定所需的财产担保额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五条
夫妻一方申请对配偶的个人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可以在采取保全措施可能造成损失的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财产担保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