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男方存在外遇行为,为了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我们建议您在前往
办理离婚登记之前,认真考虑并慎重决定是否继续办理手续。
若您在此过程中出现了反悔的情况,是完全被允许和理解的。
此外,对于那些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所规定的婚姻
损害赔偿条件的人士,他们同样有权
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过错方为其带来的伤害予以
赔偿。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以下几种情况均属于
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
一是一方有涉嫌
重婚的不法行为;
二是一方与他人存在稳定且持续的
同居关系;
三是一方对另一方实施了
家庭暴力行为;
四是一方对另一方进行了虐待或者遗弃的行为;
五是一方存在其他严重违反道德规范或者
违法犯罪的行为。
《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
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
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
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
民事侵权精神
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