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实是可行的。
在中国,我们的立法机构已明确规定,对于请求人民法院维护其民事权益的案件,诉讼时效期限设定为三年。
当然,如果涉及到其他特别的法律规定,则应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此处提到的诉讼时效,是指自权利人意识或应当知道自身权利遭受侵害以来,以及责任人应当承担责任之日算起。
然而,若权利人所遭受的损害从被侵权之日开始已经超过了二十年,那么人民法院将不会对该权利给予保护;
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人民法院可能会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适当延长诉讼时效。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