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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一个月可以提前吗

我们提醒您注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离婚冷静期为期一个月,且此期限不可缩短或提前。
在这段时期内,夫妻任意一方若对离婚事宜持有不同意见,均可无条件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撤销离婚登记申请。
同时,需明确的是,若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计算,三十日内双方均未提出领取离婚证的申请,则该申请将被视作自动撤销。
在此之后的三十日内,当事人双方需要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递交申请,以获取离婚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最新修订:2024-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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