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谈及到公司未依法缴纳公积金这一问题时,我们必须明确指出这是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而且在用人单位未能按约定时间准时履行缴纳义务时,将会受到相应的执法行动督促其尽快办理。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明文规定,所谓的“住房公积金”,即是指由国家行政机关、国有的或外资控股的大型企业以及城镇集体企业等,同时也包括私营企业和其他类型的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为其在职员工所设立的长期性住房储蓄基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