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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债务归谁,具体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关于协议离婚后债务归属问题,需要依据特定情况进行判断和决定:
首先,若在协议离婚之时,双方就所有债务约定全部由两人共同负担,或者对于共同债务的负担并未做出明确定义,那么这些债务应该由原始的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其次,倘若通过协商确认了债务的分担方式,那么原配偶需要承担连带偿还的责任。
然而,当债权人债务人的前任配偶提出因一方在婚前所欠下的个人债务进行索赔的要求时,我国法律不予支持。
但是,在债权人能够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所负债务确实被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情况下,这种请求将得到法院的认可。
此外,债权人针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欠下的债务提出索赔要求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来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三条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最新修订:2024-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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