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流程主要包含以下环节:
首先是进行商业洽谈环节;
其次是对项目进行全面深入的立项调查工作,其中包括项目受理、提交立项申请书,并经过立项评审委员会召开会议进行审核与表决等环节;
第三个关键步骤是进行项目风险性审查过程,这一阶段涉及到多方面细致入微的检查工作,如物权审查、资产价值审查、尽职调查中对于租赁物的确权及登记环节的详细了解;
再次,需要对项目的年限、担保、租赁物进行全面详细的审查;
最后一步是在租赁期开始之后进行严格的后续管理。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五条
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三十六条
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检验方法,租赁期限,租金构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币种,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的归属等条款。
融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