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于涉嫌构成受贿罪的犯罪分子,其所应承受的刑事惩罚主要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
如若贪污数额处于较大范围之内或是存在其他较为恶劣的情节表现,那么相关责任人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严厉惩罚,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罚金责任。
而对于那些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存在其他极其严重犯罪行为的责任人来说,他们将会面临更为严厉的惩罚,包括但不限于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需要承担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等附加责任。
此外,对于那些在共同犯罪活动中所扮演次要角色的从犯,法律也会给予适当的宽大处理,即从轻或减轻其所应承担的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的明确规定,国家公职人员如果利用职务之便,向他人索取财物,或者非法收取他人财物,为他人谋求利益,那么这种行为就构成了受贿罪。
另外,如果国家公职人员在经济往来过程中,违反国家相关规定,收取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并且将这些财物据为己有的,同样会被视为受贿行为进行惩处。
《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