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
未成年人涉及到
非法拘禁他人的三种情况,具体如下所述:
首先,对于年龄尚未达到十二岁的未成年人,无论发生何种情形,皆无需承担相应的
刑事法律责任;
其次,达到了法定十六岁年龄的未成年人,则需对其涉及到的非法拘
禁行为负责并将其判定为
犯罪行为,以非法拘禁罪的名义进行惩处;
最后,对于年满十二岁但不满十四岁的未成年人而言,倘若他们在实施非法拘禁的过程中,出现了故意杀人或是故意伤害
致人死亡等严重
违法犯罪行为,且情节恶劣者,将会受到更加严厉的刑事追究和惩罚。
《
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
犯罪,应当负
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
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
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
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