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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修路占用个人土地是否要补偿

当农村集体土地被私人占有时,可采取以下步骤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首先,可以与占据者进行深入的沟通并寻求妥善解决方案;
其次,在无法达成共识的情况下,可求助于第三方机构如村民委员会或乡镇人民政府进行调解处理;
如果仍然无法解决问题,则可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申请仲裁以调和矛盾;
最后,若仲裁结果仍未能满足自身诉求,亦可直接向相关管辖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此过程中,个人承包的土地拥有完全使用权,他人未经授权及未给予任何补偿不得随意使用该土地。
倘若涉及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或仲裁便成为可能的解决途径。
此外,相关各方当事人亦可自主选择和解方式,或者请求上级单位出面进行调解。
在此种情况下,当事人既有权选择自行迁就问题也可以选择请求调解干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六十八条
国家、集体和私人依法可以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企业。国家、集体和私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投到企业的,由出资人按照约定或者出资比例享有资产收益、重大决策以及选择经营管理者等权利并履行义务。
最新修订:2024-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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