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夫妇决定结束婚姻关系时,若幼子尚处哺乳期内,那么将抚养权委托给母亲的可能性无疑是极大的。
然而,倘若孩子已过哺乳期,关于抚养权归属问题的裁决便会以各方综合条件是否有助于孩子健康成长为依据。
而对于已经年满八岁的子女,我们应尊重他们的真实意愿,也就是说,如孩子希望与某位家长共同生活,那么抚养权便应该交由该方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