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生产与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产品的罪行,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明确规定了其定罪与
量刑标准。
相关条款为第一百四十三条,其中指出,若生产或销售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且足以引发严重的食物中毒事件或其他严重的食源性疾病,则将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同时还需承担相应
罚金;
若该行为对人体健康产生了严重影响,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那么将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需要缴纳罚金;
而如果造成的后果极其严重,则可能被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
徒刑,同时还需缴纳罚金或没收全部财产。
《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
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