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项规定,
房屋征收货币
赔偿的价值应当由合法拥有的房产估值加上与房屋装修装饰相关协议约定并协商确定的
补偿金额两者共同组成。
其次,房屋拆除补偿所存在的差额部分可依据以下公式计算得出:
即
房屋拆迁补偿差价由合法稳定持有的房产估值与协议约定并协商确定的补偿金额两者相加,或者用经过专业评估机构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减去被
拆迁者获得的以调换
产权形式补偿的房屋的估值。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
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