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侵占公司或企业财物的
量刑标准,具体如下所述:
对于侵占金额在人民币5000元至20000元之间者,通常被裁定为“
数额较大”,对此类
违法行为的
责任人可能面临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的
处罚;
而若责任人侵占公司、企业财物价值超过人民币100,000元且达到法定较大数额时,则被视为“
数额巨大”,此类情况将面临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可能被判处没收
个人财产的严厉惩罚。
2.针对这一问题,我们需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之规定【
职务侵占罪】进行解读与适用,即若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其自身职务上的便利条件,擅自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据为己有,且数额较大(如前述),那么该责任人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
刑事责任;
然而,如果责任人的侵占行为涉及到数额巨大(如前述),那么他将面临更为严重的
法律制裁,包括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以及可能被判处没收个人财产等
附加刑罚。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
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
遗忘物或者
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