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解除婚姻关系之后,作为前妻的女性完全有权利自行将户口从前夫家中移出。
关于此问题,我国的户口登记
法规明确规定了第十九条规定,当公民因为
结婚、
离婚、
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任何原因导致户口发生变化时,必须由户主或者
当事人亲自前往户口
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因此,由于离婚而引发的
户口迁移事宜,女性有权向户口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按照相关程序完成变更登记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