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慈善组织招聘志愿工作者时,应重视并关注如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首先,需与每位志愿工作者签署明确的聘用协议以确保权益和责任得以明确界定;
其次,针对每位志愿工作者进行真实姓名登记,以便于管理和统计;
再次,为每位志愿参与慈善事业的人士提供必需的设备、工具以及其他必要条件;
此外,若某些特定岗位需要具备特殊技艺或知识背景,应对相关志愿工作者进行针对性的培训和指导;
最后,必须公开所有涉及慈善事业的相关信息,向公众公布服务履行过程中有可能出现的潜在风险及安全问题等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六十四条
慈善组织招募志愿者参与慈善服务,应当公示与慈善服务有关的全部信息,告知服务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
慈善组织根据需要可以与志愿者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约定服务的内容、方式和时间等。
第六十五条
慈善组织应当对志愿者实名登记,记录志愿者的服务时间、内容、评价等信息。根据志愿者的要求,慈善组织应当无偿、如实出具志愿服务记录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