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剖析:
故意杀人罪的
量刑标准为处以极刑或者监禁十年以上;
对于情节相对轻微者,则可考虑适度减轻
刑罚,并通常可得以
缓期执行,甚至于得以保全生命。
然而,对于那些所
犯罪行尚属轻微的罪犯,却并非理应获得
无罪释放的待遇(请注意此处应用的动词选择“可以”,而非“应当”)。
然而对于其中的某些罪犯,即便在他们
主动投案自首之后,仍然存在着被判处于
死刑的可能性。
倘若对这些
自首后的罪犯过于普遍采取宽容措施,将会导致诸多弊端,这无疑与我们预防犯罪的初衷背道而驰,特别是针对那些对社会危害性极大的罪犯而言。
《
刑法》第六十七条
【自首】犯罪以后
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
处罚。
被采取
强制措施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
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
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
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