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临交通肇事的情况下,受害者应该采取相应的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首先,应当准确区分双方责任归属;
其次,根据相关规定,提出合理请求损害赔偿,并就赔偿内容及标准进行明确界定;
最后,针对情节较轻的交通肇事案件,可通过各方当事人之间的协商达成一致,确认赔偿事宜;
若协商无果,则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获得赔偿。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