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层面,法院有权对于交通肇事案件中的逃逸行为进行准确认定。
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事故责任的赋予以及涉案人员行为性质的界定,往往可依靠交通警察的专业判断得以完成,例如辨识嫌疑人是否构成肇事逃逸等情况。
然而在此阶段,所涉仅仅限于行政处分的范畴之内。
若肇事者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有充分的证据能够证实自身并未实施逃逸行为,则有权依法向法庭提出申诉,法院亦可在庭审环节采纳交警的判断结果,进而对肇事者的行为做出公正裁决。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