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数额需依据伤势状况加以确定。
营养费用并非所有案件中都必须予以赔付的项目,此项费用需要得到医疗机构出具的明确意见或者进行专业鉴定后方可确定是否应予支付。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医疗机构所出具的营养意见必须基于辅助治疗的必要性这一前提条件。
若医疗机构未能就该问题出具相关意见,则可推断出此类营养并不属于必要的辅助治疗范畴,因此不应对营养费作出赔偿。
针对具体情况,仍须参考医疗机构所出具的相关专业建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