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即未经政府相关金融监管部门审批准许而由自然人类、法人实体以及其他各类组织个体之间及它们内部彼此之间开展的以货币资金融通为主体的金融活动。
该等活动中,各方参与者可协商确定借款利率,然而在法律层面上,民间借贷的利率保护上限为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性商业银行同业拆借交流平台每个月20号公布的一整年期市场贷款协议价格(简称LPR)的四倍标准。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