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构成
特殊防卫的情形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严峻的
暴力犯罪正在进行上演;
第二,从客观角度看,确实存在于严重威胁到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情况;
第三,
防卫行为仅限于对非法侵害者本人才可施行。
在此前提下,倘若防卫者通过防卫行为致使非法侵害者受伤或死亡,即便其防卫行为明显超出了必要的限度并导致重大损害,也仍然被视为
正当防卫,而非
防卫过当。
《
刑法》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
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
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
处罚。对正在进行
行凶、杀人、
抢劫、强奸、
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