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之后,户口并不会自发地迁移回到原本所属的地点。
离婚仅仅是两个人在法律层面上解除了婚姻关系,与户口本身并无关联,因此,户口的迁移需要由个人亲自处理。
如果男方或者女方想要变更自己的户口所在地,必须首先寻找到能够接受其户口的新住所,例如投奔亲戚、与子女共同生活、拥有自己的住房等等。
在获得了这些地方的同意之后,当事人需要自行前往目前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将户口从当前的位置迁出,接着再到新住所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进行户口申报,最终实现户口的顺利迁移。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